执丧 [zhí sàng]
1. 《礼记·檀弓上》:“曾子谓子思曰:'伋,吾执亲之丧也,水浆不入于口者七日。'”后以“执丧”为奉行丧礼或守孝之称。
执丧 引证解释
⒈ 后以“执丧”为奉行丧礼或守孝之称。
引《礼记·檀弓上》:“曾子 谓 子思 曰:‘ 伋,吾执亲之丧也,水浆不入於口者七日。’”
《史记·万石张叔列传》:“其执丧,哀戚甚悼。”
唐 元稹 《李珝监察御史制》:“以尔 珝 文学周敏,操行端方,执丧有闻,俯以就制。”
清 魏源 《赵汝愚拥立宁宗论》:“孝宗 崩,羣臣疏请执丧,而 光宗 不成服,不执丧。”
国语词典
执丧 [zhí sàng]
⒈ 守丧。
引《史记·卷一〇三·万石君传》:「其执丧,哀戚甚悼。」
唐·元稹〈李珝起复监察御史制〉:「以尔珝文学周敏,操行端方,执丧有闻,俯以就制。」
执丧的关联词语及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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忧毁释义:谓居父母之丧哀伤过度而损害身体。《北齐书·魏兰根传》:“遭父丧,庐於墓侧,负土成坟,忧毁殆於灭性。”唐 白居易《故滁州刺史赠刑部尚书荥阳郑公墓志铭》:“先是,太夫人常寝疾,公衣不解带,髮不櫛者弥年,侍疾执丧,忧毁过礼。”
- 2.
执丧释义:《礼记·檀弓上》:“曾子 谓 子思 曰:‘伋,吾执亲之丧也,水浆不入於口者七日。 ’”后以“执丧”为奉行丧礼或守孝之称。
- 3.
毁瘠释义:亦作“毁眥”。 亦作“毁胔”。因居丧过哀而极度瘦弱。《荀子·礼论》:“故量食而食之,量要而带之,相高以毁瘠,是姦人之道也,非礼义之文也,非孝子之情也,将以有为者也。”《后汉书·东海恭王彊传》:“﹝ 孝王 臻 ﹞及弟 蒸乡侯 俭 并有篤行,母卒,皆吐血毁眥。”《后汉书·彭城靖王恭传》:“和(刘和)性至孝,太夫人薨,行丧陵次,毁胔过礼。”宋 苏轼《司马温公行状》:“执丧累年,毁瘠如礼。”《明史·张栋传》:“母卒,栋 年已六十,毁瘠庐墓,竟卒於墓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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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次释义:设灵位祭奠。清 曾国藩《仁和郡邵君墓志铭》:“仁和 邵氏,实以十一年十二月朔日殉难,於是始除次执丧,赴告远近。”原注:“除次,除位以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