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同犯罪 [gòng tóng fàn zuì]
1. 简称“共犯”。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。必须对某一犯罪有同一的故意和围绕同一目的互相配合的行为。比单个人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。按组织情况不同,分为结伙和犯罪集团。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的人分为主犯、从犯、胁从犯、教唆犯四类,并规定按照他们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不同作用分别处罚。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,不以共同犯罪论处。
共同犯罪的关联词语及解释
- 1.
串供释义:共同犯罪人暗中商定供词,企图用协商一致的假话来掩盖犯罪事实真相,以逃避司法机关的侦查和审判的行为。
- 2.
主犯释义:组织、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,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人。 除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,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组织、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。与“从犯”相对。
- 3.
从犯释义: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犯罪人。对于从犯,应当从轻、减轻或免除处罚。与“主犯”相对。
- 4.
共同犯罪释义: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。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,不以共同犯罪论处,应当负刑事责任的,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。
- 5.
共犯释义:⒈共同犯罪。 ⒉共同犯罪人的简称。分首要分子、主犯、从犯、胁从犯、教唆犯。
- 6.
窝赃罪释义:在我国,指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赃款、赃物而代为转移、藏匿或为其提供秘密隐蔽场所的行为。如果双方事前通谋,则以共同犯罪论处。
- 7.
胁从犯释义:在共同犯罪中因受胁迫参加犯罪活动的人。对于胁从犯,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,减轻或免除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