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谓开导阐明。
⒈ 谓开导阐明。参见“唱导”。
引清 刘献廷 《广阳杂记》卷五:“《法苑献徵録》五卷,编辑古今尊宿唱明之语,及 天童 三峯 授受事实,并法中先辈交谊,如序跋、简牘……之类。”
拼音:chàng,部首:口,总笔画:11,结构:左右结构
唱字的意思
拼音:míng,部首:日,总笔画:8,结构:左右结构
明字的意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