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占领为属地。
⒈ 占领为属地。
引《史记·朝鲜列传》:“自始全 燕 时,尝略属 真番、朝鲜,为置吏,筑鄣塞。”司马贞 索隐引 如淳 曰:“燕 尝略二国以属己也。”
拼音:lüè,部首:田,总笔画:11,结构:左右结构
略字的意思
拼音:shǔ zhǔ,部首:尸,总笔画:12,结构:左上包围结构
属字的意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