佐史 [zuǒ shǐ]
1. 汉代地方官署内书佐和曹史的统称。
佐史 引证解释
⒈ 汉 代地方官署内书佐和曹史的统称。
引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百石以下有斗食、佐史之秩,是为少吏。”
颜师古 注引《汉官名秩簿》:“佐史,月俸八斛也。”
《后汉书·光武纪上》:“﹝ 光武 ﹞镇慰州郡。所到部县,輒见二千石、长吏、三老、官属,下至佐史。”
李贤 注引《续汉志》:“每刺史皆有从事史、假佐;每县各置诸曹掾史。”
佐史的关联词语及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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佐使释义:佐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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兼倍释义:二倍或数倍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下·桓帝梁皇后》:“后藉姊兄廕埶,恣极奢靡,宫幄彫丽,服御珍华,巧饰制度,兼倍前世。”汉 王充《论衡·知实》:“夫如是,圣贤之实同而名号殊,未必才相悬絶,智相兼倍也。”《文选·王融<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>之二》:“周 官三百,汉 位兼倍。歷兹以降,游惰寔繁。”李善 注:“《汉书》曰,秦 立百官,汉 因循不革,自佐史至丞相,十三万三百八十五人。今云‘兼倍’,略言之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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斗食释义:⒈谓日食一斗粮。《墨子·杂守》:“斗食,终岁三十六石;参食,终岁二十四石。”孙诒让 间诂引 苏时学 曰:“据下言斗食食五升,又言日再食,是一食五升,再食则一斗,以终岁计之,当三十六石也。”⒉俸禄微薄的小官。《战国策·秦策三》:“其令邑中自斗食以上,至尉、内史及王左右,有非相国之人者乎?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百石以下有斗食、佐史之秩,是为少吏。”颜师古 注:“《汉官名秩簿》云:斗食月奉十一斛,佐史月奉八斛也。一説,斗食者,岁奉不满百石,计日而食一斗二升,故云斗食也。”宋 司马光《远谋》:“上自公卿,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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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捍释义:亦作“镇扞”。镇守捍卫。《宋书·刘勔传》:“加 勔 使持节、领军,置佐史,镇扞 石头。”《魏书·高树生传》:“以 树生 有威略……令率劲勇,镇捍旧蕃。”《旧唐书·褚遂良》:“皇子幼年,或授刺史,陛下岂不以王之骨肉,镇扞四方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