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任 [wǔ rèn]
1. 以五种技能服劳役的刑徒。
五任 引证解释
⒈ 以五种技能服劳役的刑徒。
引洛阳 汉 墓《刑徒墓砖铭》:“五任 汝南 南顿 鬼新 黄柏 元初 六年闰月二日死。”
《资治通鉴·梁武帝大同十一年》:“大率二岁刑已上岁至五千人;徒居作者具五任。”
胡三省 注:“任,谓其人巧力所任也。五任,谓任攻木者则役之攻木,任攻金者则役之攻金,任攻皮者则役之攻皮,任设色者则役之设色,任摶埴者则役之摶埴。”
五任的关联词语及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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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任释义:以五种技能服劳役的刑徒。 洛阳 汉 墓《刑徒墓砖铭》:“五任 汝南 南顿 鬼新 黄柏 元初 六年闰月二日死。”《资治通鉴·梁武帝大同十一年》:“大率二岁刑已上岁至五千人;徒居作者具五任。”胡三省 注:“任,谓其人巧力所任也。五任,谓任攻木者则役之攻木,任攻金者则役之攻金,任攻皮者则役之攻皮,任设色者则役之设色,任摶埴者则役之摶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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悒纳释义:依违随人,曲从迎合。《汉书·酷吏传赞》“张汤 以知阿邑人主,与俱上下”颜师古 注引 三国 魏 苏林 曰:“邑,音人相悒纳之悒。”宋 苏舜钦《朱君墓志铭》:“五任十有五年,据法平直不挠,未尝过差,然不肯悒纳上官,故无有通荐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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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便臣道释义:香港岛半山区的一条主要道路,以香港第五任港督罗便臣爵士命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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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紫释义:⒈见“金印紫綬”。 ⒉金鱼袋及紫衣。唐 宋 的官服和佩饰。因亦用以指代贵官。唐 元稹《赠太保严公行状》:“仕五十年,一为尚书,三歷僕射,六兼大夫,五任司空,再践司徒,三居保傅,阶崇金紫,爵极国公。”明 陆粲《庚巳编·见报司》:“到一大官府,有金紫数辈出迎。”清 梁章鉅《归田琐记·七十致仕》:“突而弁兮,已厠银黄之列。死期将至,尚留金紫之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