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城兵马 [wǔ chéng bīng mǎ]
1. “五城兵马司”的省称。
五城兵马 引证解释
⒈ “五城兵马司”的省称。 明 代在 北京 城设中、东、西、南、北五城兵马指挥司,有指挥、副指挥、吏目等官。负责治安、火禁及疏理泃渠街道等事。
引《醒世恒言·蔡瑞虹忍辱报仇》:“恰好五城兵马经过,结扭到官,审出骗局实情。”
五城兵马的关联词语及解释
- 1.
五城兵马释义:“五城兵马司”的省称。
- 2.
五城御史司坊释义:指五城御史、五城兵马司及其属下十坊的监狱。五城御史,巡查京城内东、西、南、北、中五个地区的官。五城兵马司,指挥、掌管京城地区治安的官。坊,京城分区单位的名称。
- 3.
兵马司释义:官署名。专理京城捕盗及斗殴等事。始建于 元 代。至元 九年改千户所为大都路兵马司,明 沿设五城兵马司。清 制同。清 李渔《意中缘·卷帘》:“你这狗才,不要慌,待我明日写一箇贴子,送到兵马司去,打断你的狗筋。”清 俞正燮《癸巳存稿·碧云岩题名跋》:“宋 京师有警巡院,听讼,如 明 兵马司。”参阅《元史·百官志六》。
- 4.
吏目释义:古官名。元 于儒学提举司及各州设吏目为参佐官。明 之翰林院、太常寺、太医院,留守、安抚、招讨、市舶、盐课诸司及都指挥司、各长官司、各千户所、各州均有设置。清 唯太医院、五城兵马司及各州置之。其职除太医院吏目与医士类似外,其余或掌文书,或佐理刑狱及官署事务。《红楼梦》第八三回:“贾赦 道:‘方才风闻宫里头传了一个太医院御医,两个吏目去看病。’”《官场现形记》第四三回:“新选 蘄州 吏目 随太爷 特来稟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