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捐银恢复受处分降革的原官。清代的一种弊政。
⒈ 捐银恢复受处分降革的原官。 清 代的一种弊政。
引《清史稿·选举志七》:“﹝ 康熙 ﹞三十五年,帝念降革留任人员,因公处分,輒停陞转,詔许捐復。”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三回:“然后拿银子捐復原官。”
拼音:juān,部首:扌,总笔画:10,结构:左右结构
捐字的意思
拼音:fù,部首:夂,总笔画:9,结构:上下结构
复字的意思